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与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召开理论研讨会
2019年11月27日下午,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与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在弘毅楼第一会议室共同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会,从理论研究和检察实务角度出发,深入探究全会精神。本次研讨会旨在研讨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等相关问题。
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谷春祥教授,副院长田焱,思政部主任刘彦清教授及全体教师,法律系主任赵晓光教授及全体教师,实习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潘光辉,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强,侦查监督科科长林晶,案管中心副科长隋清淼,办公室负责人刘志慧,公诉科员额检察官王强等出席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副院长田焱主持。
研讨会上,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谷春祥教授从学术研究角度做了题为《从制度自信角度谈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主旨发言。
随后,与会人员隋清淼、刘彦清、初殿军、赵晓光等同志分别做题为《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践行检察担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证》、《坚持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地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依法治国》的发言。最后,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强从检察实务角度对本次研讨会做以总结性发言。
“七十载惊涛拍岸,九万里风鹏正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此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是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推动高等教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驱动力之一。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与庄河市人民检察院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对双方内涵式合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信息员:吴镇洲)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法律系
2019年11月28日